孤独。

“来找我吧,带几瓶啤酒,我就住你家楼上。”

早晨开始天气阴沉的不像话,迷迷糊糊睡过去又从雨声中醒来,翻了很久才找到一把生锈的雨伞打算出去买点午饭,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一个人刚好进来,抬头看了眼我的脸语气平淡的对我说道。

实际上我并不认识他,只是有过几面之缘罢了,我对他唯一的印象就是他是个少许能把白衬衫穿出电视剧明星感觉的人,但他长得并不帅,可能是气质吧,什么时候住进来的也不知道。

装有廉价啤酒的塑料袋把我手勒出一条红痕,他打开门的时候好像早就料到我会来一样,很自然的等我进屋,然后关门,继续做到电视面前打他的游戏,我看了一眼,是4年前一款比较冷门的休闲游戏,没想到这样的游戏也有人知道。

拿出了两瓶啤酒放到桌子上,又拿出我的午饭,方便面。不过看样子他家并没有热水——从玄关摆放整齐的大桶矿泉水空瓶就可以看出来了,他不用饮水机。

叹了口气起身把剩下的啤酒放到冰箱里,打开冰箱门的时候一股腥臭味儿扑鼻而来,是尸体。人类的,猫的,狗的。其实我看不出来是猫还是狗,但是毛茸茸的一坨很恶心,好在冰箱门上置物栏里还有位置,把啤酒塞进去顺便帮他把过期的冰淇淋扔掉了。

他看了一眼垃圾桶里的冰淇淋用很遗憾的语气自言自语到:“还可以吃呢。”于是我想了想,又把冰淇淋捡回来放回去了,他似乎马上就变得很开心了。

外面的雨丝毫没有要停的样子,雨水顺着脏旧的窗沿滴到木质地板上,视线从一本内容无趣封面破旧书上移到挂在墙上的吉他上。这把吉他已经很久没被动过了,拿下来时灰一肉眼可见的厚度窸窸窣窣的掉落下来,拿袖子擦干净之后却发现琴颈背面被磨的油亮。

“给我弹一首橄榄树吧。”我说。

他点了点头,按下了游戏的暂停键,从我怀里接过吉他,低下头熟练的调弦,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他脖子上有一圈淡淡的刀痕。

“你唱吗?”他问我。

“你唱吧,就这次我想听。”

他的嗓音很好听,学生时代一定靠这个嗓子撩了不少妹,或许我不该让他唱橄榄树怎么慢又悲伤的歌,如果他在街上卖唱,哪怕连我也会停下来听听吧。

唱完的时候他突然注意到我的袖子,用来擦他那把破吉他的袖子已经从白色变成了黑色,污了一大块,很丑。他就拉我去洗手间给我洗,打开淋浴的水龙头时他突然一拍脑袋嚷嚷着诶哟我怎么忘记停水了,于是他绽开笑容望向我让我等等,然后去拿了一瓶矿泉水扭开一边给我倒水一边帮我洗袖子,但是洗完还是很脏,他有点不好意思,转身拿了一块用掉一半的香皂,味道和他身上一样。

他隔着袖子握着我的手,似乎在传递无形的力量,那些力量自行的沿着血管顺着神经骨骼还有结缔组织构成的路径向我裸露的皮肤蔓延开来,让我觉得阴暗冰凉的卫生间也不能冷了。

他洗的很认真,我也站了很久,体内的肌肉的酸楚一直持续到他回神,有些歉意的看向了我,很可爱。

“你能邀请我一起打你玩的那个游戏吗。”走到客厅的时候我突然问他,他帮我打开了啤酒递过来,听罢点点头又翻出另一只手柄连上递给我,然后问我:

“你要一起玩吗?”

“好。”

一直玩到下午,我的肚子里的怪兽已经开始嗷呜大叫了我们才依依不舍的停下来,他家没有吃的了,于是我们一起分享了冰箱里那个过期的冰淇淋,然后又喝掉了两瓶啤酒。

雨声渐渐小了,天色也完全的暗了下去,房间内只剩下微不可闻的呼吸声,我翻了翻他的书架,里面很多书都是我看过的,又无趣又长,一般不会有人会买,意外的是这些书好像经常被人翻看的样子。他安静的看着我翻他的书柜,有时候翻到几本书他会突然开口和我讨论这些书的读后感,他的很多观点让我很赞同,怎么说呢,相见恨晚的感觉。

很久之后,它突然问我:“你觉得什么样的死法最好看,什么样的最痛苦,什么样的最快?”

我坐回他的对面想了想回答道:“用枪很好看,他们说会看到视野被玫瑰花填满。我觉得溺水最痛苦,太痛苦了。最快的话,还是跳楼吧,但是要站高点,我们这个小区的楼都太矮了。”

他好像在想些什么,许久,他把他的吉他给了我,挑了一些书,然后给了我半包没有抽完的烟,又跑到卫生间翻出一块没有用过的香皂递给我。

“你给我这些做什么。”

他好像没有听到一样,像个孩子一样窜来窜去的找些没用的东西,最后我像居委大妈发退休奖品一样抱着很多东西有点无助的站在他家的玄关,后来不知道他又从哪里找到一个戒指递给我。

一个结婚戒指,上面还刻着不知道是谁的名字缩写,小小的钻石镶嵌在银白的环上,仔细看还有褐色的污渍卡在钻石与银环的缝隙里。这个戒指应该是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你要走了吗?”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终于停下了动作小心翼翼的问着我,其实我还没打算走,是他自己把我推到玄关这里帮我穿上鞋子,然后自顾自的去找东西,又这样问我。

“嗯。”

“……是吗。”

他好像有些难过,雨已经不下了,我的伞在他家地板上留下的水顺着地板纹路流到他的拖鞋上,我顺着他的袜子看到脚裸,很精瘦,很有骨感的脚裸,只是看着脚裸就觉得他一定很好抱,然后又顺着脚裸一点点打量他,他身上每一处都看的很用力,就好像…明天就见不到这个陌生人一样。

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他长得很清秀,整个人都很干净。我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的在他家玄关站了很久,他挠挠头有点疑惑的问我:

“你还走不走,我有点尿急。”

“我走了,再见“

”下次再来呀。“他对着我摆了摆手,就像对一个老朋友那样。

我说”好啊。“本来我也想摆摆手,可是我手上东西太多了,最后只点点头就下楼了。

 

早上被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外面几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一脸不耐烦的问我认不认识楼上的人,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说:”我都还不知道他名字呢“后来这几个穿着制服的人又问了我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才终于像工作需要那样对我不带感情的和我解释解释到:

”楼上的那个人疑似抢夺对方财产原因将陌生女子分尸,放到冰箱里储存近一个星期,嫌疑人有点问题,之前就会残忍杀害各种各样的东西,你没有和他有来往真是太好了。不过这个家伙是自首的,还请求我们对他实施死刑,估计是想赎罪吧,不过这种人渣就算死刑了也要下地狱的,那个陌生女子唯一值钱的就一个戒指,他这一票还真是亏了……。“

我安静的听完,然后按照对方所想的那样表演出被吓到的样子,又和他们随便说了一些没有意义的话才关上了门。

我在床上坐了一会,拿起他给我的那把吉他学着他的样子自弹自唱了起来,我其实很喜欢橄榄树这首歌,我本来还以为现在年轻人没人听过,也没人会唱呢。依依呀呀不熟练的唱完,我从昨天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他给我的那个戒指,突然想起他递给我戒指的那个眼神,很温柔,很纯粹。

然后我花了点时间把他给我的那些书塞到书柜里,很多我都有,于是我就把它们放到了一起,然后从冰箱里找出一个快过期的冰淇淋狼吐虎咽地吃掉。

梅雨季持续了一整个夏天,然后又是秋雨,我站在窗子前往外面看。

外面的世界有多苍凉啊,一眼望过去到处都是人和野狗,大概只有某个房间桌子上的热牛奶才能假装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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