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低俗文学,我更喜欢土气文学
就是那种接地气的,非常土气的,小巷子里的文学。
对我这种没吃过米其林大餐念不对奢侈品牌子的人来说,那种油烟味的小店,廉价的塑料拖鞋,脏兮兮的街道,油腻的小面,卑微的爱情才是真实的。
不要什么富人区的别墅,不要跑车,不要昏暗房间里的喘息,不要霓虹灯下的奶子,不要诗人的长叹,就要满满的土气,无知的人生。
可怕的是,我曾经多么想逃离这样的土气,就是为了逃离所谓的平凡才选择了一条不太相同的路,现在反而却无比怀念那份平凡,也明白了自己所选的路也是另一种平凡而已。
而人是不可能早点明白那些事的。
骨子里被同化的性格,认知,想法,是无论多久如何都不会变的。从小养在楼顶的信鸽也会下意识回到楼顶收起翅膀,出生在动物园的虎回到野外还是会有动物园里的习惯。金丝雀的笼子一开始就锁住了他的灵魂。
我不认为这是可怕,我认为这才是生命。不止人类才有贪婪的感情,只是聪明的生命体懂得忍耐并有着与其对抗的经验,我猜贪婪才是宇宙的原点。
我真的,
真的好想念过去。
那个时候我总是羡慕长大的人,想要奢侈品,要钱,要优雅的举止,幸福的生活,浪漫的爱情。
现在我不想要了,我想你。
“我想沉沦在乱世,打一份两千块钱的工作,和同性亲吻,在沾满垃圾粪便的小巷子里打架,不熟练的手法缝补破掉的校服,全力奔跑,听着三姑六姨的八卦和小区里的吵闹把干硬的白米咽到肚子里去,叛逆的感情然后又是无奈的分别,人只能活一辈子真的太没意思了,选择了一种生活就不能选择第二种,而偏偏又给你那么多贪婪。“
我好想你,好想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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